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农村信用合作社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农村信用合作社nongcun xinyong hezuoshe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据自愿入股的原则建立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简称信用社。其股金、积累等财产归信用社社员集体所有,信用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经历了创建和发展的演变过程。土地改革后,中国农民自愿入股建立起信用组、信用社等群众性的金融组织,目的是实行资金互助,抵制地主、商人的高利贷剥削,随着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事业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组织机构日益增多,业务活动逐步扩大。除增加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的存款和贷款外,还代理中国农业银行委托的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资金困难,加速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各项存款、股金、积累以及向中国农业银行的借贷等。资金运用主要是发放农业贷款。贷款对象以农户为主,贷款用途以生产费用为主,起民间借贷作用。此外,还对乡镇企业发放贷款,业务活动受中国农业银行领导。
1983年,中国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规定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并要求逐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农民集体所有的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民为了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按照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简称“信用社”。
产生和发展 世界很多国家早就存在信用合作组织, 但不同国家信用合作的宗旨不尽相同。发达国家的信用社, 多属储金会性质。如美国的信用社是互助储蓄组织, 以低息对社员发放消费贷款。贷款的资金来源于社员入股, 不计利息参与分红的储蓄。信用社的主管和工作人员由社员选举, 往往是尽义务而没有报酬。苏联的信用社,在农业集体化以后已经取消。中国的信用合作组织, 最早是以1923年4月中国华洋义帐社拟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在河北试行为开端。以后江苏农民银行和中国工农银行浙江分行均经办信用合作社贷款。中国、交通、金城等银行也相继在全国各地办理信用合作社贷款。当时由银行发放贷款的信用合作社, 具有“官办”的性质。真正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信用合作社,是1923年“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 及后来的湖南、广东等省农民运动中兴起的农民消费合作、贩卖、信用合作社。但这些合作社, 随着农民运动被镇压而消失, 存在的时间很短。1930年以后, 中央苏区农民为了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办起了信用合作社。以后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敌后根据地,也相继发展信用合作组织,到1947年各解放区共有信用合作组织880多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1年5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 决定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 重点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会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准则草案》。到1953年底,全国试办的信用合作组织达2.5万多个。当时这些合作组织有三种形式:❶信用社;
❷供销合作社中附设的信用部;
❸信用互助小组。1954年2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信用合作工作座谈会, 总结了试办信用合作工作经验教训, 提出了在农村合作化运动中信用合作要先行一步的要求,确定了发展方针、步骤和计划。会后, 出现了农村信用合作的高潮。到1955年上半年止,全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了15万多个,社员9 500多万人,入社农户达6 800多万户,占全国总农户60%左右。在这次大发展中,原来的信用部和信用互助小组,也转为信用社。1956年,随着乡的合并, 信用社并为10.3万个。为了使信用社健康地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于1957年1月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1957年底,全国信用社拥有股金和各项存款15.7亿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 信用社与设在公社的国家银行营业所合并为信用部后, 在一段时期内信用社不单独存在。1962年, 在加强银行信贷集中管理, 银行业务彻底实行垂直领导的过程中,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 并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信用社, 但在恢复过程又遭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信用社进行了恢复整顿, 逐步走上新的发展阶段。到1985年, 有基层机构(含信用社、供销社中附设的信用部以及信用互助小组)40.65万个, 脱产职工人数37万余人, 不脱产职工人数约32万人。
性质、宗旨、任务 信用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表现在: ❶社员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 股金、公共积累和其他财产属集体所有, 具有组织上的群众性;
❷一切重大事务,必须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民主管理, 具有管理上的民主性;
❸存款和贷款,不拘金额大小, 存贷手续简便, 经营灵活, 具有经营上的灵活性。
信用社的宗旨是: 广泛吸收农村闲散资金, 帮助社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信用社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助手,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接受国家银行领导下, 其主要任务是: ❶办理社员、非社员和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储蓄存款。经国家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学校、团体和其他机关存款。
❷对社员发放短期贷款。资金有多余时, 可对合作经济组织发短期周转生产贷款, 支持合作经济发展。
❸办理国家银行委托办理的业务, 按规定收取手续费。信用社支付储蓄存款的准备金和发放贷款后多余的资金, 要存入国家银行; 支付存款临时周转有困难时, 国家银行要给予支持。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农民集体所有的信用组织。由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参见“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中国农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集资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统一的金融政策,大力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办理农民个人和农村各经营单位的存款与贷款,承办中国农业银行委托代理的结算业务和其他业务,为搞活资金,支持生产和流通,繁荣农村经济服务。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坚持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原则。组织机构设置一般是县设县联社,乡设信用合作社,乡范围内经济活动集中或边远分散的地方设信用分社,村设信用站。

农村信用合作社

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51年试办,1954年正式开办。农村信用社下设分社、储蓄所、信用站。基本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筹集融通农村资金,帮助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资金困难,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引导农村民间借贷,为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相继进行一系列改革: 普遍成立较高层次的民主管理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加强对基层信用社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 改进经营管理,密切与社员的关系; 在职工招收、资金运用、贷款审批、利率浮动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增强自主权和灵活性; 广泛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信用社内部经营机制的完善; 建立一套适合信用社特点的制度和办法,强化信用社内部各项管理,使农村信用社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改革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到1994年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已建立县联社206个,有独立核算的信用社6739个,非独立核算的信用网点8567个,职工50909人,股金4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3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65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243亿元,其中农业贷款57.3亿元,乡镇企业贷款103.5亿元。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由社员,包括农村个人和集体经济单位等自愿入股组成,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独立法人。甘肃农村信用合作社,1951年9月开始试办,1954年发展到3038个。1958年农村信用社与银行营业所合并成为人民公社信用部。1962年重新确立了农村信用社独立经营地位。1966年农村信用社下放给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1977年按照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银行基层机构改造农村信用社。1983年恢复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组织机构主要有四种,即:独立核算的信用社,信用社的派出机构信用分社和储蓄所,信用社的业务代办机构信用站,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县市、区联社。县联社分为管理型和经营管理型两类,其基本宗旨是指导、管理、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康、安全地开展业务,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整体优势,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同之处是,前者是独立社团法人,后者除对辖内信用社实行业务管理外,还设立营业部,办理有关金融业务,是独立企业法人。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筹集和融通农村信贷资金,帮助农民群众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生产和生活资金困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引导农村民间信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农村金融;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经营业务主要有: (1)农村个人储蓄;(2)农户、个体经济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存款、贷款及结算;(3)代理国家银行的存贷款及其它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4)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1995年底,全省有农村信用社1625个 (其中县联社营业部74个), 信用分社619个,储蓄所6个,信用站4 037个,县 (市、区)信用联社86个。各项存款余额616 197万元,其中储蓄521 594万元, 集体存款94 603万元; 各项贷款余额386 390万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89 332万元,乡镇企业贷款余款107 398万元,其它贷款余额89 660万元;信用社所有者权益达65 082万元,其中股本金4 481万元。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资金的组织者和供应者,已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甘肃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1979年至1995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200.9亿元, 其中1995年发放各项贷款9.4亿元。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9: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