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加拿大总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加拿大总督英国女王在加拿大的代表。由英王根据联邦内阁总理的推荐任命,任期一般为五年或六年。1952年以前,总督一直由英国人担任。1952年以来,总督一直是加拿大公民。总督的主要职责有: 任命总理,任命根据总理提名的内阁成员,任命参议员和法官; 根据内阁建议行使现有的王室特权,如宣布赦免、批准条约、召集解散议会、颁发勋章; 行使与国家元首有关的社交及礼仪方面的职能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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