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三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三工“工”系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村堡”。清乾隆(1736—1796)以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的统称。每“工”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 管辖附近几个小村庄,相当后来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时分“内八工”和“外五工”,合称“十三工”。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工、查汉大寺工和县城以东的清水工、崖曼工、张尕工、孟达工; 后者指位于黄河北岸今化隆县境内的甘都工、卡尔岗工、上水地工(亦称群科工)、黑城子工(亦称扎巴工)、十五会工。两者除不同地区的区别外, 还含有“内”是纯聚居区,“外”是多民族杂居区。一说“外”系“内”的繁衍支系。反映了该族人口的蕃衍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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