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司法鉴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侦查、审判机关的委托,国家鉴定机关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包括有争议的物证或书证,进行检验所作出的鉴定。由鉴定人提出的结论意见,称鉴定结论。反映鉴定意见的司法文书,称鉴定书。司法机关经过审查,认为鉴定结论正确、能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利用。 司法鉴定广义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由侦查、审判机关就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包括有疑点有争议的证据材料,委托国家鉴定机关或指定具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别和诊断。它包括刑事技术鉴定和为解决民事纠纷而进行的鉴定。通常进行的司法鉴定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司法化学鉴定、司法物理学鉴定,以及犯罪侦查学鉴定 (指足迹、手印、枪弹、犯罪工具等的痕迹检验、笔迹鉴定、外貌特征检验等)。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必须写成正式鉴定书,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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