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吊销营业执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吊销营业执照工商企业违反有关法规规定所受到的 一种处罚。营业执照是经国家工商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登记后,发给工商企业的合法证件,也是从事合法经营的凭证。根据1982年7月7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通过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工商企业违犯本条例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罚款、通知银行冻结存款或撤销其银行帐户、勒令停办或停业、吊销筹建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处分: (一) 未经登记擅自筹建或者开业的; (二) 违反核定登记事项进行生产经营不接受劝告或者不按照规定期限改正的;(三) 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 伪造、涂改、转让筹建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利用营业执照为合法形式从事非法经营的,其非法所得,应予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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