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17条协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17条协议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委派主要官员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全权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派李维汉等4人为全权代表,进行和平谈判。4月29日,关于和平解放西藏问题的谈判正式开始。双方代表经过20多天的充分协商,谈判胜利结束,于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这个协议除前言外共17条,故称为和平解放西藏办法17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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