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咸阳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咸阳专区行政专员公署xiɑnyɑnɡ zhuɑnqu xingzhenɡ zhuɑnyuɑn ɡonɡshu陕西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代表省政府领导、组织并管理咸阳地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务。1961年9月正式成立,9月15日开始行使职权。机关设在市区人民路49号。时辖1市13县,即咸阳市、三原县、邠县、鄠县、盩厔县、兴平县、乾县、长武县、醴泉县、栒邑县、永寿县、泾阳县、高陵县、淳化县。1966年6月24日,咸阳市划归西安市领导,下辖13县。1966年后半年至1967年2月,造反派组织夺了专员公署的领导权,咸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停止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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