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xiɑnyɑnɡxiɑn ɡejie renmindɑibiɑo huiyi
❶咸阳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今咸阳市区,下同)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0人。会议听取了咸阳县人民政府《五个月来施政报告》和《冬季三个月工作方案》,传达了党在新解放区的政策,通过了《咸阳县关于农会工作的决议》和《减租减息条例》。会议选举产生了咸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
❷咸阳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2月29日至3月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3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咸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咸阳分区关于开展生产自救及土改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精神传达,讨论了1950年生产计划及春季生产救灾等项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咸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
❸咸阳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5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2人。会议着重安排了夏收夏征以及减租锄秋等项工作,选举产生了咸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和咸阳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从这次会议起,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❹咸阳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5月7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6人。会议听取了春耕生产等工作报告,安排布置了夏收工作;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咸阳县人民政府《并于四个月来政府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三反”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咸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主席和咸阳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