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哥德尔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哥德尔1906—1978Gedeer,Godel奥地利数理逻辑学家.他于1924年入维也纳大学学习物理学,1926年转改数学并于1930年获数学博士学位.为了追踪希尔伯特纲领的目标,他寻求在算术里找到一种分析的解释,并逐渐认识到可证明性的概念是可以被算术地定义的,从而导致了他对不完全性的证明.1931年他发表了《论数学原理及有关系统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一文,论证了两个著名的定理:❶一个包括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如果是无矛盾的,就是不完全的,即存在着一个这样的命题,该命题及其否定在该系统中都不能证明; 哥德尔1906—1978Kurt Godel美藉奥地利数理逻辑学家。1930年证明了狭谓词演算的完全性定理,标志着数理逻辑基础部分的最后完成;1931年证明了形式数论系统不完全性定理。发明了哥德尔编码法,创立了递归函数论。对数理逻辑作出重大贡献。逻辑著作:《逻辑函项公理的完全性》、《论<;数学原理>;及其相关系统的不可判定命题》、《罗素的数理逻辑》等。参见“哥德尔完全性定理”、“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哥德尔1906—1978Kurt Godel美籍奥地利数理逻辑学家,对数理逻辑有重大贡献。主要著作有《逻辑函项公理的完全性》、《论<数学原理>及其相关系统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论形式数学系统的不可判定命题》、《选择公理和广义连续统假设同集合论公理的一致性》、《罗素的数理逻辑》、《什么是康托尔的连续统问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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