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藩镇割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唐藩镇割据唐初,曾于重要各州设置都督府。睿宗景云二年(711年),设河西节度使。至玄宗天宝初年,在边要诸州设置十节度经略使。初,各节度使仅统领所属各州之甲兵。后逐渐兼任按察、按抚、度支各使,州刺史也为所属,掌握境内全部军政大权,藩镇势力渐强。安史之乱后,中央集权大为削弱。唐朝姑息安史旧部,以魏博、成德、幽州三镇分授安史旧将为节度使。他们在统辖区内“各招合遗孽,治兵缮邑,部下各数万劲兵。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贡赋不入朝廷。虽称藩臣,实非王臣”。形成河朔三镇的割据形势。节度使的职位,或父子相袭,或为部将为之。其后,山东、江淮各地的节度使也争相仿效,列阵相望。宪宗即位初,全国有四十九个藩镇,形成“自国门以外,皆分裂于方镇”的局面。藩镇之间,“喜则连横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唐王朝虽屡兴削弱藩镇势力之役,但收效甚微。元和年间,一度平定淮西等镇,河朔诸镇也暂时听从朝命,但不久又复故态。藩镇割据的局面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历经两个世纪。在藩镇割据局势下,人民遭受兵祸之害,社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直到北宋初年,始解除藩镇兵权,藩镇割据局面方告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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