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囚人不得告举他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囚人不得告举他事封建法律禁止囚犯告发别人之规定。始于北齐。《隋书·刑法志》载,北齐《立案劾格》:“负罪不得告人事。”隋、唐将此规定正式入律。《唐律疏议·斗讼》“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疏》:“议曰:人有犯罪,身在囚禁,唯为狱官酷己者得告,其余他罪并不得告发。即流囚在道,徒囚在役,身婴枷锁,或有援人,亦同被囚禁之色,不得告举他事。”明清律相沿不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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