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水产品调拨与采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水产品调拨与采购上海市从1956年5月17日开始实行水产品计划调拨。即通过国家水产主管部门的计划平衡, 由各产地水产供销公司向生产单位或生产者收购后, 加上一定的经营费用、利润, 按照计划调拨给上海水产供销公司。实行计划调拨后, 对上海市场水产品供应的安排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 在执行计划调拨的过程中, 由于种种原因, 流通环节增加, 流转费用和损耗加大, 造成价格提高, 质量下降, 使调入单位经营亏损, 调出单位还完不成调拨计划。1956年各省总计仅完成调拨计划量的81.1%。外省市计划调拨给上海水产品最多的一年为1974年, 计11.5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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