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昭明文选》的选文标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昭明文选》的选文标准台湾学者游唤(本名游志诚)认为,先秦两汉之文,偏重“文章”性质,《昭明文选》使文章的意义更加扩充。它述其选文标准曰:“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这段话大体包括如下诸要素:一、议论文字,笔路有条理,段落清楚,措词求理顺,兼达词美。二、记叙描述文章,善用比喻。三、想像之为真。四、优美的词句之中,含蕴丰富的思想。考察这一尺度和散文的流变,可知除第一项议论文章要有条理,允称诸派共通法则之外,其余讲想像、比喻、词类等项,皆非“古文派”的要旨。昭明所未选的文章有下列四种:经书(“姬公之籍,孔父之书”)、子书(“老庄之作,管孟之流”)、应用之文(“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辩士之端”)和史书(“记事之史,系年之书”)。这四种则是“古文派”所崇尚的文章。(参见游唤《古典散文与现代散文》一文,载于《古典文学》第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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