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关于加强省直、中央驻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关于加强省直、中央驻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由湖南省财政厅1995年7月颁布。旨在为贯彻实施《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质量,更好地发挥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该通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❶全面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省直、中央驻长单位应根据《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提留、集中或者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专用基金(资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全额到省财政厅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各专户储存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其他存款——收入户”和“其他存款——支出户”两个帐户。各专户储存单位预算外资金会计帐务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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