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守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守节中国传统儒学中的伦理准则之一。“节”即本分。“守节”用于政治道德表示忠臣不事二主,用于家庭道德则表示妇女严守贞操,矢志不移。这一观念在先秦和汉代儒学中都有阐述,但强调的是自我反省。到宋代理学中,“守节”的观念得到充分发挥,特别在家庭道德中,已经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它要求,丈夫死后,妇女须终身守寡,不得改嫁;未婚夫死后,未婚妻也不得结婚。封建统治者用这种手段顽固地维持着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专制统治。早在清朝末年,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领袖们就对这一观念提出质问,新文化运动时期,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对此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今天,这一野蛮、无理的观念已成为历史的陈迹。 守节指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不再改嫁,苦守至终的德操。《汉书·五行志上》:“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宋代朱熹致信陈师中,劝他让守寡的妹妹守节:“令娣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使自明(陈师中妹夫)没为忠臣,而其家室,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封建道德要求妇女从一而终,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通过旌表节妇、免除本家差役等奖励手段推行其贞节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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