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1990年10月26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46条。该办法规定:林业建设坚持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实行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为全省造林绿化月。该办法还对山林权属的确定,植树造林,森林经营、保护、采伐,木材管理,以及奖励与惩罚作出了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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