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对偶婚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对偶婚制又称对偶婚,是人类婚姻基本形态之一。所谓“对偶婚”即是指在群婚与个体婚之间,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后期的婚姻形态。一个女子可以在一群男子中选择一个作为她的主要配偶(丈夫),其他的则为次要配偶 (次夫、副夫)。同样,一个男子也可以在一群女子中选择一个女性来作为他的主要配偶 (妻子),同时也可以拥有若干的次配偶(次妻、副妻)。在对偶婚制下,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被禁止在本氏族内寻找配偶。他(她)们必须也只能到另外一个与之有通婚关系的氏族中去寻找配偶。同时,男子必须嫁到女方氏族中去。如果男子出嫁后,他就不再是母方的氏族成员,而相应地成为妻方的氏族成员。不过,男方如果死后,还要归还他原来的氏族。在对偶婚制度下,他(她)们所生的子女只能从母姓。中国远古传说中的尧、舜、后稷等人,在初生时都随母姓。也就是说,尧姓陶唐氏,舜姓姚氏,后稷姓骀氏。 对偶婚制群婚制向个体婚制发展的过渡形态。指原始社会中对偶夫妻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的同居,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要的妻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要的丈夫。这在当时是合乎道德的。其特点是:男女一方有相对稳定的婚姻生活,但结合不很巩固,很容易破裂。它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并不构成一个社会单位,大多包括在母系氏族公社内,所以妇女备受尊敬。在对偶婚制下,配偶的结合与离异有一定的仪式,说明夫妻彼此间已有了某种道德义务。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