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前,按照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即《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全省从县以上机关抽调7 000多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并抽调5 000多名科以上干部深入到基层,分期分批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即“四清”)运动。1965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四清运动”中,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绝对化、扩大化,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把农村中一度出现的分田到户、包产到户或主要作物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批判为“单干风”,走资本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