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1)历史沿革。1950年1月,新疆省畜牧厅成立。内设秘书室、兽医科、畜牧科、人事科。1955年10月1日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1965年8月成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畜牧厅政治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逐渐瘫痪。1971年5月,自治区革委会决定撤销自治区畜牧厅,业务并入自治区革委会农业局。1973年8月,自治区革委会农业局分设为农林局和畜牧局。1981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畜牧局改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至今。
1995年底,畜牧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畜牧处、兽医处、草原处、饲料工业处、国营牧场管理局、科教处、外经办、计财处、审计处、政治处(与厅机关党委合署办公)、劳动人事处、纪检组。
(2)主要职责。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新疆实际,研究提出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
❷研究制订自治区畜牧业生产的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❸组织指导和管理自治区畜牧业生产,搞好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推广畜牧业先进技术,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
❹主管全区草场资源的调查、勘测、规划和草场管理工作,负责草场和人工饲草、饲料基地的建设、改良以及牧区水利、牧道建设和牧民定居等基本建设工作;
❺负责抗灾保畜、治蝗灭鼠、兽医防治以及畜禽育种、改良工作,指导各地(州)、县、乡三级畜牧兽医站、草原站、蝗虫鼠害测报防治站的工作;
❻指导全区地方国营牧场的生产发展和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❼主管全区畜牧中等教育,组织、指导全区畜牧、兽医、草原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农牧民的科技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