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书方志用语。清章学诚指志书中应包括的志、掌故、文征三部分。语出《方志立三书议》。“三书”中,“志”是主体,是志书中的著述部分,基本内容分列为外纪、年谱、考、传四类目。“掌故”是一方有关典章制度的原始记录,是作为档案而保存下来的一部分政事材料。“文征”是有关一邑“不能并入本志者”的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等“故事文章”和“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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