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开展全省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开展全省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1984年3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共10条。《细则》要求省、地州、市、县 (市、区)都要成立绿化委员会, 作为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全省和各地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绿化工作。规定凡是男性11岁至60岁,女性11岁到55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要求全省每个承担义务植树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5至8株,或完成相应的劳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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