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心理法学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心理法学派以心理现象解释法律的西方法学派别,属社会法学派的支派。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塔尔德(Tarde,1843—1904)、德国的冯特(Wundt,1832—1920),波兰的彼德拉日茨基(Petrazycki,1867—1931)等。认为法的存在和效力不取决于国家的经济、政治状况,而取决于统治者、被统治者、法官、社会团体等社会主体的注意目标、本能和情感等心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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