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恐吓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恐吓罪侵犯人身罪之一。澳门刑法分则规定:以实施侵犯生命、伤害身体、侵犯人身自由、侵犯性自由、侵犯财产等进行威胁,使人产生恐惧或不安,足以损害其作出决定自由的构成恐吓罪,处最高2年徒刑,或科处最高为240日罚金。如以实施可处3年以上的犯罪相威胁的,处行为人最高3年的徒刑或科处罚金。本罪为告诉乃论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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