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我之节烈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我之节烈观篇名。鲁迅著。最早发表在1918年8月北京《新青年》月刊第5卷第2号上,署名唐俟。后收入《坟》一书中。该文对封建道德特别是要求妇女“节烈”的道德观念进行了尖锐地批判。指出:“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应“自他两利”,否则便是畸形的。而这种苛刻的“节烈”道德观念就是专对女子的片面要求,是不道德的;而当时的统治者却还叫嚣要以“表彰节烈”来挽回“世风”。作者痛斥“男尊女卑”,强调男女平等,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要求改变皇权夫权等封建道德观念,指出“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文章还指出,要求女子守节烈“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于社会,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呼唤人们起来“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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