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技术开发合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在应用研究、开发研究领域内,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合同标的为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如图纸、资料、中试产品、模具、样机等。他们与那些在加工、定做、修缮、修理等承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劳务成果有明显区别。第二,技术成果尚待研制。在合同订立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等不是现存的,必需通过探索、实验、研究才能获得。第三,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研究开发工作是一项创造性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因而要实现从研究开发行为向技术成果的转化,具有一定的风险。技术开发合同一般具有如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技术成果的内容; (3)研究开发经费或项目投资金额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结算方式; (4)工作计划、进度和检查方法; (5)合同的履行期限; (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7)风险责任的承担; (8)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 验收标准和方法; (10) 报酬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11)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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