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拾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拾遗官名。唐代置。掌随侍皇帝左右,侍奉讽谏等事。晋时有备官拾遗补缺之称,但非名官,唐武则天始定为官名。门下省、中书省设置,门下省称左拾遗,中书省称右拾遗。《旧唐书·职官志二》:“左补缺2员,〔从七品上〕; 左拾遗二员,〔从八品上。古无此官名。天后垂拱元年 (公元685年) 二月二十九日敕: ‘记言书事,每切于旁求; 补缺拾遗,未弘于注选。瞻言共理,必藉众才,寄以登贤,期之进善。宜置左右补缺各2员,从七品上,左右拾遗各2员,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行立次左右史之下。仍附于今。’ 天授二年 (公元691年)二月,加置3员,通前五员。大历四年 (公元769年)补缺、拾遗各置内供奉两员。七年五月十一日敕,补缺、拾遗宜各置两员也〕。补缺、拾遗之职,掌供奉讽谏,扈从乘舆。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议,小则上封。若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则条其状而荐言之。” 拾遗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置,左、右各2人,从八品上。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天授二年 (691) 左右各加3员。中宗神龙初依旧各置2员。又有内供奉,无员数,位望俸禄,一如正官。为供奉官,掌侍奉规讽,授任不由吏部而由君相。北宋初置左右拾遗,分隶门下、中书。太宗端拱元年 (988) 改为左、右正言。元丰 (1078—1085)改制前为寄禄官。改制后,掌规谏讽谕。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 (1188)复置,专任谏诤隶中书门下省,光宗绍熙二年 (1191) 又改为正言。辽朝亦置,左隶门下省左谏院,右隶中书省右谏院。金朝谏院有左右拾遗,正七品。明建文 (1399—1402) 时,六科及通政使寺均增置拾遗,成祖即位初革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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