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放贷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放贷说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救荒政策思想之一。灾荒过后,农民尚存一线生机,只是因为穷困贫乏,不能恢复生计,这需要政府给予借贷,帮助其恢复生产,使谋发展。故历代有放贷之说,主张贷给灾民所需的粮食、种子、牲畜、农具等生活、生产用品。此说最早可见于《周礼·地官上》,“荒政十二”规定“一曰散利”,“散利”即放贷的意思。《管子·揆度篇》:“民之无本者,贷之圃疆,故百事皆举。”“无食者予之陈,无种者贷之新。”孟子也说:“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及。”这些皆为我国历史上最早提倡的农村放贷思想。其所指为平日放贷,非专指荒年放贷。后世救荒放贷说,较周、秦诸子更为详尽。宋代刘敞上疏说:“今岁颇旱,百姓艰食,已有流移。”“若不多方赈恤,恐成凋瘵。乞勅令诸州,仓廪量留三年军储外,贷与贫下百姓,命逐县结保,等第支借。候岁熟日,准数还官。一则接济困乏,免令逃散;二则以新换陈,不乏军储;三则流布恩惠,固结民心。”(《宋史·刘敞传》)明代林希元也上疏说:“幸而残冬得度,东作方兴。若不预为之所,将来岁计复何所望。故牛种一事,犹当处置。”(《康济录》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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