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荒活民书》Books on Disaster Relief
宋代综述历代救荒政策、赈灾措施及其得失利弊的荒政类农书,是同类农书中影响较大的一部。作者南宋董煟,字季兴,鄱阳人。绍熙五年(1194)进士。曾任瑞安知县。书前自序云,幼时亲见灾年“民有流离饿莩转死沟壑之患”,遂立志要减轻贫苦民众水旱霜蝗之苦。于是研究总结历代救荒政策的利弊,探讨赈灾措施之得失,并借鉴历代荒政的经验教训,写成该书。
全书三卷,3.8万余字。后附《拾遗》。上卷考古证今荒政。中卷条陈救荒之策,包括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检旱、减租、贷种、恤农、遣使、弛禁、鬻爵、度僧、治盗、捕蝗、和籴、存恤流民、劝种二麦、通融有无、借贷内库、预讲救荒之政、救荒仙方等细目。其中捕蝗一目作者一再强调“蝗蝻则有捕瘗之法。凡可以用力者,岂可坐视而不救耶!”记述了世界上最早的治蝗法规,即北宋熙宁八年(1075)颁布的“熙宁诏”和南宋淳熙九年(1182)颁布的“淳熙敕”,并总结了当时行之有效的7条捕蝗方法,对后世的治蝗和治蝗著作的编写均有深远影响。下卷为救荒杂说,备述本朝名臣贤士的议论可鉴可戒。《拾遗》部分包括前代除蝗条令、捕蝗法、赈济法等。版本主要有《墨海金壶》、《珠丛别录》、《丛书集成初编》本等。
救荒活民书
宋代论述荒政的著作。三卷(另有《拾遗》一卷)。南宋董煟著。董煟(生卒年不详),字季兴。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绍熙五年(1194年)进士,曾知瑞安县,与当时的思想家叶适有交往。此书系其成进士后知瑞安县以前所写成。
卷一叙述宋以前的救荒议论与措施;卷二论述其自己的“救荒之策”;卷三引述宋代有关救荒议论和事迹。救荒是我国古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历代的不少思想家都接触到这一问题,但董煟首先将救荒政策作了系统的原则阐述。
卷二是该书最重要的部分,在总结前人和时人关于救荒问题的思想和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二十种救荒措施。它们是: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检旱、减租、贷种、遗使、弛禁、鬻爵、度僧、恤农、治盗、捕蝗、和籴、存恤流民、劝种二麦,通融有无、借贷内库。这二十种救荒办法,虽然都是前人已实行过的,但这里将其综合而系统地阐述之,并指出各种办法可能发生的流弊及其改进方法,因而成为一部较完备的学术著作,而不是点滴的救荒措施。
以往谈救荒,侧重于放粮赈济。董煟则不然,提出利用市场价格的自发活动作为救荒的总的指导思想。他提出最重要的五种救荒方式: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常平”是以收购或抛售粮食为手段以平定粮价;“义仓”历来以实物赈济,而他建议在一般情况下以现金赈济,即义仓存粮必须先行按市场价格抛售;“劝分”不采取以往直接劝诱富户售粮的方式,而采取劝诱地主、富商出资以买卖粮食方式,并借此诱致富户主动出售存粮;“禁遏籴”是扫除商人自由地“循环籴贩”粮食的障碍,反对那种怕粮食出境过多致使当地粮食紧张的狭隘观点;“不抑价”是利用粮食价格高低以指导粮食商品的流动方向。此外其余十五种办法,如“和籴”,强调须按市场价格进行,如“通融有无”,“劝人籴贩,劝商贾率钱贩米归乡”,利用粮食商品在市场价格指导下的自由流通,作为救荒手段。在他所列举的救荒史料中,对那些不限米价,甚至有意提高米价以招徕米商的作法也极为称赞。
董煟以后,元、明、清都有救荒之书,但其所论大抵不出董煟范围。此书是现存荒政类典籍中年代最早的一本著作。
主要版本有明南监本、清《四库全书》本、《墨海金壶》本、《珠海别录》本等,《丛书集成》据《墨海金壶》本排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