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教习官名。清代国子监有教习官。明、清的翰林院掌修国史,由高级官员领教习事。即在翰林院称教习,是学士或大臣的职权,不是官名。《清史稿·职官志二》:“国子监……教习,俱满洲1人,蒙古2人,汉4人,(恩、拔、副、优贡生内选充)。”《明史·职官志二》: “庶吉士读书翰林院,以学士1人教习之。”《清史稿·职官志二》: “庶吉士入馆,分习清、汉书,吏部疏请简用大臣2人领教习事。〔初以内院学士为之,侍读官亦间有与者。后令掌院兼其职。康熙六年 (公元1667年) 始以工部尚书领之,自是尚书、侍郎、内阁学士并得充之。是为大教习。其小教习由掌院选派,始于康熙三十三年。雍正间停止,高宗复旧制〕。” 教习❶明清学官名,掌管课试之事。明宣德时期始设学士训课庶吉士,称为教习。万历以后,不再设专职教习,而以礼、吏两部侍郎掌其责。清代,在翰林院设庶常馆教习,以满、汉大臣各一人充当。各司设小教习,选侍讲侍读以下官充任。各官学也设教司。( 《清通志·职官略一》) 教习中国古代学官名。明代选进士入翰林院学习,命学士一人任教,称为教习。清代沿用。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也沿称教习。 教习❶明清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初无定制,明宣德五年(1430)始以翰林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请旨充任。万历以后,专以吏、礼二部侍郎掌之。清沿置,又有“大教习”、“小教习”之分。参见“庶常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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