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学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教学论jiaoxuelun指研究和揭示教学一般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在当代,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包括: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的目的与任务,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的手段与方法,教学的组织形式,以及教学效果或学习成绩的检查与评定等。教学论又译教授学(Didak-tik,Teaching Theory)。就其词义来看,源于希腊语的δνδατυсο,意思是“我教”。拉丁语是Didactica,意思是“教授术”。据西方历史文献记载,最早使用这个术语的是17世纪德国教育家拉特克(1571-1635)和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他们都把教学论释作“教学的艺术”。 教学论教学论Jiaoxuelun以研究教学规律为对象的学科。又称“教授学”、“教学法”。是教育学中的重要分支。研究的内容包括: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目的与任务、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效果及学生成绩的检查和评定等。采用的研究方法有:观察、谈话、文件资料研究、学生作业分析、实验等。它正逐步形成完整体系,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古代中国就已有许多重要的教学论思想。如孔丘认为“闻”、“见”是知识的可靠来源。提倡启发教学、学与思结合等。《学记》相当全面地论述了教学的目的、作用、内容、原则和方法以及教师等问题。一般认为捷克J.A.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1657)奠定了该学科的基础。德国J.F.赫尔巴特在《教育学讲义纲要》(1835)中使其系统化,建立了以统觉为基础的教学理论。美国J.杜威对赫尔巴特的教学理论进行了批判,他的《儿童与课程》(1902)是实用主义教学理论的雏型。苏联И.А.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1947)力图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指导建立教学理论体系。1957年苏联M.A.达尼洛夫和B. N.叶希波夫在此基础上首次编出第一本以《教学论》命名的专著。20世纪70—8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教学论学科性质、任务、教学过程的本质、规律、原则方法等都提出新的构想,并出版多种教学论专著。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体系等方面至今尚无定论,但下列问题已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❶在教学中学生认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教学论又称“教学法”、“教学理论”,旧称“教授学”。研究教学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当代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研究范围包括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等。 教学论主编李秉德,副主编李定仁,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全书共13章,以专论形式对教学的概念和任务、教学研究的对象、教学过程要素、教学目的、教学原则、教学主体、课程、方法、组织形式以及教学环境、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作了全面系统论述, 并对当前教学研究中的问题和学科发展趋向作了深入分析。结构严谨,系统性强,对教学论学科体系作了可贵探索; 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注重对教学理论的系统阐述,又注重对一些重大问题认识的创新。受到国内教育界的好评,被国内许多师范院校选为教材使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中国教育学会优秀专著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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