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文化娱乐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文化娱乐税中国于1953—1966年间对在国内经营文化娱乐的企业、组织和文艺演出单位,对其售票收入或收费金额征收的一种税。包括电影和其他文娱两个税目,采用分级比例税率。 文化娱乐税中国对经营电影、戏剧、话剧、歌剧、舞蹈、音乐、曲艺、杂技等文化娱乐的企业,组织和举办文化娱乐演出单位按其售票或收费金额征收的税。1953年开征,1966年停征。中国此项税收收入为1953年0.25亿元,1954年0.26亿元,1955年0.25亿元,1956年0.21亿元,1957年0.21亿元,1958年0.19亿元,1959年0.27亿元,1960年0.35亿元,1961年0.44亿元,1962年0.50亿元,1963年0.43亿元,1964年0.36亿元,1965年0.29亿元,1966年0.1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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