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增生产能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新增生产能力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用实物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果。新增生产能力的计算,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或项目)为对象。当单项工程(或项目)建成,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新增生产能力的数量一般按设计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而不论投产后的实际产量如何。以设备数量、建筑物容积、面积、长度等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则按建成的实际数量计算。如,1996年、1997年、1998年和1999年中国新增铁矿开采生产能力分别为16万t/a,274万t/a、402万t/a和913万t/a,新增原煤开采生产能力分别为1694万t/a、3002万t/a、969万t/a和2347万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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