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士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方士官名。西周时期置。掌诸王、公卿、大夫采地狱讼之事。《周礼·秋官司寇》: “方士: 中士16人,府8人,史16人,胥16人,徒160人。” “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于其听狱讼者; 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时修其县法; 若岁终,则省之而珠赏焉; 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 方士将帅幕府中的参谋职事人员。《六韬·王翼》:“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其中“方士二人,主百药以治金疮,以痊万病。” 方士旧时专指好讲神仙方术之人。即专事修炼成仙和不死之药者。如秦朝的徐福,汉朝的新垣平、李少君,三国时的左慈。后又与“道士”通用。《称谓录》卷二十八《术士·方士》:“《素问·五脏别论》:‘余闻方士。’注: ‘方士,谓明悟道术之人也。’ 梅尧臣诗: ‘有药化铜铅,方士多伏炼。’江淹诗: ‘道人读丹经,方士炼玉液。’” 方士中国古代擅长神仙方术的人。发源于战国燕齐之地。以修炼成仙之术和不死之药等上邀统治者信任。在汉代著作中,同“道士”通用。道教承袭神仙方术,故方士即道士的前身。 方士中国古代擅长神仙方术、可通神鬼的人,道教中服药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亦称方士。在汉代,同 “道士” 通用; 因道教承袭神仙方术。讲究服食炼丹,故后世将方士与道士混为一谈。 方士指我国古代专讲神仙方术的人。起源于战国时期出现的神仙家学派。据称,在渤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神山,那里住着许多仙人,还有“不死之药”;仙人们虽然不和普通人往来,但可与方士往来;如果按照方士所讲的方术去认真修练,一般人亦可成为仙人。齐燕一带近海地区这些说法尤为盛传,它对于那些希求永远享受荣华富贵的统治者具有特别大的吸引力。战国时齐威王、宣王和燕昭王都曾派人入海求三神山,找长生不老药。在秦汉历史舞台上,方士一直是一支十分活跃的势力;秦汉时期许多皇帝,都曾拜倒在他们脚下,按他们的谎言办事,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做了许多令人不可思议的蠢事。当时著名的方士,如秦始皇时“入海求仙”的徐福;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汉武帝时主张 “祠灶” 的李少君, 自言能“致鬼”的齐人少翁,自言能“通神”的栾大;三国曹操时善于“辟谷”的左慈等。有时方士与“道士”通用,均指通晓方术之人。在周代,方士则为掌管王子弟和公卿、大夫采地狱讼的官。《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郑玄注:“都,王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 方士中国古代擅长神仙方术、可通神鬼的人,道教中服药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亦称方士。在汉代,同 “道士”通用;因道教承袭神仙方术,讲究服食炼丹,故后世将方士与道士混为一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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