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本国宪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日本国宪法通称“日本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实行议会君主立宪制,肯定主权在民原则,议会在形式上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规定了许多公民权利。虽然还保留天皇,并且皇位世袭,但肯定他只作为国家的象征。资产阶级民主色彩较浓。 日本国宪法日本由具有浓厚军国主义、封建主义色彩的君主立宪制度,二战后改变为责任内阁的代议民主制度。新宪法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开始生效。全文除前言外分11章:一、天皇;二、放弃战争;三、国民权利与义务;四、国会;五、内阁;六、司法;七、财政;八、地方自治;九、修订;十、最高法规;十一、补则。共103条。宪法否定了天皇主权,确认主权属于国民,国家机构按三权分立原则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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