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更名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更名田亦称“更明田”,清代将部分明代官田转化为民田的土地措施,亦属清代民田的一种。清初,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将原明朝宗室、藩王所受之官田(不含近京地区已圈为八旗庄田的部分)一律改归民户所有,田地为农户世业,编入所在州县,按民田税则纳赋。这项措施减轻了原佃户的纳租负担,并使之转化为自耕农。更名田主要分布在直隶、山西、山东、河南、陕西、湖北、湖南、甘肃等原明朝宗室、藩王赐田所在州县。更名田总数约十七万余顷。 更名田redesignated land又称更名地、更明地。清代民田名称之一。清初,将明代宗室藩王所遗留的田地(除直隶的一部分被清政府圈占外)仍改归原佃农所有,并将它们编入所在州县缴纳赋税。清政府这一措施,使一些荒田得以垦辟,并使明末农民革命取得的部分胜利果实得到承认,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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