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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不可抗力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不能预见或虽能预见也不能抗拒和避免的客观情况。免除因此而违反法律义务或造成损害的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内容和范围决定于法律的规定、法律关系当事人的约定和一定的科学技术条件,包括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战争、国家戒严、封锁等社会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国际经贸实践中通常也包括罢工和工厂停工等现象。但非人力完全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如因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等不是不可抗力。参见“意外事故”。


不可抗力

行为人不能抗拒或避免的外界力量。因此造成损害社会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参见“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且为当事人所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的力量。如台风、洪水、地震、军事行动等。行为人遇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使他当时要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限于自己的能力、条件和环境,也不能阻止和排斥其发生。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民法上,凡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已尽其应尽之责仍未能避免合同不履行或财物毁损时,可不负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发生在债务延迟之后时,债务人仍应负责。

不可抗力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国际贸易中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控制和避免的客观情况。它既可以是自然力量,也可以是社会力量。前者如水灾、地震等; 后者如战争、动乱、罢工等。在国际贸易中,行为人在不可抗力的条件下,可以免除其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所可能遭致的法律责任,是合同中的免责条件。为了避免在对不可抗力事故的解释上出现分歧,在进出口合同中应订入不可抗力条款。条款的内容归纳起来,一般有: 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发生事件后通知对方的期限等。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在事件持续期间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一旦事件消失,仍须继续履行。发生事件的一方应首先建议以变更合同的方式,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所谓变更合同,是指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延迟履行。但是,如若特定的标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期内所能复原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在对外援引不可抗力事件条款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且要在通知中提出处理意见。澳门的进出口合同中也应用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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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23: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