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
❶官名。殷制,天子六工之一。汉时将作大匠属官有东园主章,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名“木工”。
❷伐木工。《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木工千余人入山伐木。”
❸用木料制做器物的工匠。也叫“木匠”。汉·王充《论衡·量知》:“能斩削柱梁,谓之木匠”。又称“手民”、“手货”。所谓手民,古时仅指木工。后泛指以手艺为业者。宋·陶榖《清异录·人事·手民》称:“木匠总号运金之艺,又曰手民、手货。” 后亦以 “手货” 称雕版排字工人 (参阅 “手民”条)。《周礼·考工记》中以“梓人”称木工。在历史长期发展中,木工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至明清时期,已分出四大类:其一,专营土木建筑的木工。如木厂 (设计,绘图师,参阅 “木厂”条);木匠(专做建筑上的梁柱椽檩、门窗隔扇等)。其二,营做家具的木工。如柜箱匠、桌椅匠、硬木器匠、圈椅匠等。其三,营做家用器皿的木工。如模子匠(专做点心铺、蒸锅铺等所用以印制点心的木模子)、镟床子匠 (参阅“镟床子匠”条)、小器作(营做小型家用木器具,如瓶座,炉座、盆架等,多为奢侈品)、箍桶匠、笼屉匠、旗鞋底匠(专做旗人妇女所穿鞋之木底)等。其四,营做交通工具的木工。如大车匠、轿车匠、小车匠、马车匠、鞍子匠、驮鞍匠、轿子匠、船工等。另外,还有一些如寿木匠(梓匠)、大锯匠、把子匠(戏界所用之假兵器)等类别的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