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不睦刑名。十恶之一。即杀、卖、殴打近亲属及尊长的行为。《唐明律合编》: “不睦,谓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矣至夫殴故杀妻,并无明斗讼门,殴伤妻妾条,有杀妻仍为不睦。语《疏议》谓妻即是缌麻以上,准例自当不睦也。” 《元史·刑法志》: “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 历代不睦大体相似。 不睦中国封建时代十大重罪(十恶)之一。指谋杀或出卖非直系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等近亲的行为。比较明确地定罪于唐律,量刑极重。目的在维护封建伦常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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