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忠定奏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忠定奏议六十九卷,附录九卷。宋李纲撰。李纲(1083—1140),字伯纪,北宋邵武(今属福建)人。政和进士。宣和七年(1125)金兵南下,当时任太常少卿的李纲上御敌五策,并请传位钦宗。靖康元年(1126)金兵围城,为兵部侍郎,坚主迎战,反对迁都。高宗即位后,李纲被任为相,因主张用两河义军收复失地未被采用,所以在职七十余日就被黄潜善、汪伯彦排斥。后来李纲任湖广宣抚使,多次上疏陈说抗金大计,都未被采纳。著有《梁溪集》、《靖康传信录》、《建炎时政记》等。在《梁溪集》的序文中称李纲之子李秀之曾编其父的表章奏札共八十卷,此本仅存六十九卷。《李忠定奏议》所载俱已编入《梁溪集》中,《四库全书》仅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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