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格老秀斯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格老秀斯1583—1645Hugo Grotius荷兰法学家,自然法学派重要代表者之一,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出身于德尔夫特议员家庭,15岁获法国奥尔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6岁时成为海牙著名的律师。后来进入政界,并积极参加外交活动。1618年因卷入宗教和政治纷争被捕并判终身监禁。1621年脱狱,去法国政治避难,长期从事写作。主要著作有:《捕获法》(1604—1605年执笔)、《海洋自由论》(1609年)、《战争与和平法》(1625年)。其中《战争与和平法》是其国际法代表作。面对当时30年战争的悲惨现实,为了维护人类免遭战争的惨祸,他根据正义战争的理论极力主张禁止和限制战争,基本上形成了今天的国际法的体系,是国际法学上最重要的文献。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