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毓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毓贤?—1901字佐臣,汉军正黄旗人。监生出身。光绪十五年(1889年)为山东曹州知府。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为山东按察使,残酷镇压大刀会。他“痛恨西人,峻拒变法”。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继张汝梅为山东巡抚。他一向憎恶教会势力,目睹义和拳起事皆因“教民肆虐太甚,乡民积怨不平”引起,故对义和拳采取剿抚兼并的策略,并于同年初夏承认义和拳为民间团练,改称义和团,以图控制和利用。十一月二十二日(12月24日)帝国主义认为他纵容和包庇义和团,胁迫清政府将其革职。次年调任山西巡抚,杀害教士、教民数十名。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随慈禧太后逃往西安。后联军与清政府议和,他被指为排外仇教“祸首”,革职充军新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被处死于兰州。 毓贤?—1901字佐臣,正黄旗汉军人。监生出身。光绪五年(1879) 由选用同知报捐山东知府。二十二年,以其谙练河务,补授按察使。二十四年署布政使,次年擢山东巡抚。适值反洋教及义和拳运动兴起,深恐阻教抑民而生变端,亟奏请将义和拳改为乡团组织,召致外国势力反对,清廷屈服,将其召回。回京后仍力言拳民忠勇可嘉,得载漪、刚毅等权臣信任。二十六年复以重任,调补山西巡抚,仍屡言杀洋灭教。同年,八国联军攻北京,乃率军赴京勤王。后随慈禧太后西逃。议和后被指为祸首,充军新疆,途经兰州被处死。 毓贤?—1901清末汉军正黄旗人。字佐臣。监生出身。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任曹州(今菏泽)知府时,残酷镇压大刀会。1899年3月升任山东巡抚后,曾8次下令禁止义和团。但他充任山东地方官20余年,深知“教民肆虐太甚,乡民积怨不平”,尤其是德国强占胶州湾后,目睹教会气焰嚣张,对义和团镇压已不象先前镇压大刀会那样卖力,而采取“剿抚”兼施的政策。帝国主义列强以镇压不力为借口,迫使清政府将毓贤撤职。同年12月,在他去职前两天杀害义和团首领朱红灯、心诚和尚于济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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