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沪烟沽水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沪烟沽水线即上海、烟台、大沽海底电缆。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英国大东电报公司和丹国大北电报公司自行敷设,全长729海里。经清廷交涉,同年8月签订水线合同,规定中方给价收回,分期拨还,在拨款未清前,水线由公司代办代管。同年10月续订合同,规定公司在上海、烟台、大沽三处有电报收发权。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又添设烟台至大沽水线,长218海里,称烟沽副线,或烟台大沽第二水线。2月签订副水线合同,办法与沪烟沽水线相同。1934年5月21 日,国民政府交通部将各该水线全部收回,尚未偿还之款项2400余磅,一次付清。公司在烟台所设电局,随即撤销。至此水线权始得全部收回。上海烟台第二水线,长520海里,1922年铺设,1923年二月正式通报,系我国自办自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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