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洞庭湖综合治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洞庭湖综合治理洞庭湖湖区面积1.8万平方公里,属湖南部分1.5万平方公里。湖南40%商品粮、90%商品棉、70%商品鱼均来自湖区。年平均入湖水量3018亿立方米,分别是鄱阳湖、太湖的3倍和10倍。受洪水威胁的耕地和人口分别超过1000万亩、1000万人。1987年开始的一期治理工程,1995年已基本完成。累计投资8.6亿元。2200多公里的一线大堤平均加高2—3米,加宽3—4米。1993年开始组织大规模治理加高加固防洪大堤,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分别提高到20年一遇、10年一遇。治理与开发并重,从半封闭型单向经济向内外结合双向经济转换,加快“险湖”变“宝湖”的进程。1994年湖区工农业总产值比治理前增长2.8倍。效益相当于防洪投资19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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