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洪都拉斯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洪都拉斯国民议会洪都拉斯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共有议员132名,任期4年。根据洪都拉斯1982年 (现行) 宪法,第一届国民议会于1982年1月25日成立。议会有权宣布大赦,批准行政机构的行动,宣布部分地区或全国处于紧急状态,宣战,审批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颁布和修改法律,确定货币汇率。每3万居民选举1名议员和1名候补议员。在1985年11月29日产生的议会中,自由党获66席,国民党获62席,基督都教民主党2席,革新团结党2席。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