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代郡主于归礼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代郡主于归礼清代郡主出嫁的礼仪。《清史稿·礼志八》: “郡主于归礼: 崇德间,定亲王嫁女聘仪,鞍马、甲胄15。如嫁外藩,亲王以下纳采用驼、马、羊,准七九数。媵婢8,男、妇5户。顺治时,朝臣聘仪,鞍马、甲胄各7。乾隆时,定郡主媵婢6,男,妇4户。嫁朝臣聘用鞍马7,外藩纳采视崇德时为减。郡主以下,县主、郡君、县君、乡于归礼,以次递杀。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 定郡主、县主归宁,禁母家给满洲人口,限用蒙、汉人8名,郡君至乡君,蒙、汉人6名,将军至宗室女,4名。”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