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船舶安全管理办法》1985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颁布,同年12月1日实施,共18条。主要规定: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水上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单位; 各有关单位应设立相应的船舶安全管理机构,参加营运的副业船舶,应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办理保险业务,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要有合格职务证书方能上岗。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