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对外司法联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对外司法联系由于澳门基本法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以终审权,从1999年12月20日开始,澳门将成为我国一个独立的司法区域,有一整套与我国其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不同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在解决法律冲突、确定管辖权及其他经常性的司法行政事务上,将发生对外司法联系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与我国其他地区的司法协助,另一类是与外国的司法互助。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