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爱尔兰众议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爱尔兰众议院亦称下议院、第一院。爱尔兰共和国议会中两院之一。其立法权大于参议院。该院由直接普选产生,任期最长为7年。每年至少开会1次,会期90天左右。一般情况下在2月至7月或10月至12月开会,会议一般公开举行。如遇到特殊情况,经众议院出席议员2/3同意,亦可秘密举行。除宪法另有规定的问题以外,众议院投票表决时,只要出席议员的多数同意,即算通过。议员互选产生议长、副议长,主持日常工作。众议院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政府对众议院负责。总理、副总理和财政部长必须是众议员,其他阁员也必须是议员 (但参议员不得超过2人),任命其他阁员必须众议院同意。总理有权建议总统解散众议院。如果众议院多数议员不同意解散,总统可以拒绝解散众议院。总理得不到众议院的支持就应辞职。众议院有权弹劾总统和审理弹劾案。众议院主要职责是: 单独负责审议国家预算、决算,批准宣战、参战和某些国际协定。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案和财政法案必须先提交众议院。众议院通过的一切法案应移送参议院。除财政法案外,参议院均可提修正案。如果参议院在收到法案90天内未加处置,众议院即可作出决议。对参议院的意见,众议院可以自主决定取舍。爱尔兰共和国自1921年成立自由邦,具有自治权以后的60多年间,已换了24届议会。本届众议院于1987年2月17日选举产生,议席分配是: 共和党81席,爱尔兰统一党51席,进步民主党、工党、工人党等34席,共166名议员,共和党领袖查尔斯·豪伊任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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