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特殊地域管辖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

又称“特别管辖”。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法院作为诉讼的管辖法院。在我国,除专属管辖的诉讼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还包括:1.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铁路、公路、水上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负责查处该项纠纷的管理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航空运输中发生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航空事故追索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航空器最初降落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追索损害赔偿的诉讼(由受害船舶最初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加害船舶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追索海难救助费用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初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执行有困难的,可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9 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