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献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368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东晋书法家。原籍琅琊临沂 (今属山东),出生会稽山阴 (今浙江绍兴)。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世称“王大令”。少即盛名,高迈不羁。七八岁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精草隶、亦善丹青,尤工畜兽。书法兼精诸体,尤以行草擅名,幼学其父,又取法张芝,后行草另创新法,进一步改变了当时古朴的书风。用笔外拓,俊迈而有逸气,时称“破体”,对后世影响甚大,与其父齐名,并称 “二王”。存世墨迹有行书 《鸭头丸帖》(有专条)、小楷刻本《十三行》(有专条)。其正、草书帖,散见于宋人所刻丛帖中。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官至吴兴太守,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精通各体,尤以行草擅名,与父并称“二王”。幼从父学书,后学张芝,功力深厚,勇于创新,其书英俊豪迈,代表作品有行草书《中秋帖》、《鸭头丸帖》,小楷有《洛神赋十三行》。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谓献之书“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宋·米芾《书史》却说: “子敬天真超逸,岂父可比。”宋·黄庭坚《山谷题跋》说: “余尝以右军父子草书比之文章,右军似左氏,大令似庄周。” 晋 ·王献之 《鸭头丸帖》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工书,兼精诸体,尤擅行草书,与羲之并称“二王”。幼从父学书,后师张芝,改变体制,别创其法,有“破体”之称。其书挺然秀出,气势开张,风流英俊,为后世所推崇。传世墨迹主要有《鸭头丸帖》、《送梨帖》,小楷刻本有《十三行》。其正、行、草书帖札刻本散见于宋人所刻各种丛帖中。 王献之344—386晋书法家。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晋琅邪临沂人。官至中书令,人称“大令”。他自幼勤苦好学,小有盛名。善正、行草书。他在继承张芝、王羲之的基础上,独劈蹊经,一改当时古拙书风,因而有“破体”之称。其书英俊豪爽,气势蓬勃,对后世影响很大,与其父齐名,人称“二王”。相传献之七八岁学书时,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乃叹曰:“此儿当有大名。”尝书壁为方丈大字,观者甚众,羲之以为能。唐人评其行草书:“兴合如孤峰四绝迴出天外,其峻峭不可量也。”其存世书迹较多,以《鸭头丸》、《洛神赋十三行》、《中秋》、《地黄汤》、《送梨》等传本为最。 王献之东晋书法家。公元344年生,386年去世。琅琊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他是王羲之第7子,幼年随父学书法,在继承张芝、王羲之书风的基础上,进一步变革古穆朴拙的面貌,形成笔法婉转妍媚、英俊爽迈的风格。王献之备精诸体,尤擅行草。张怀 王献之344—386东晋书法家。字子敬,小字官奴,琅琊临沂人。王羲之之子。初娶郗氏女,后尚新安公主,官至中书令,人称“大令”。善正、行、草书,尤以行草擅名。幼学父书,次习张芝,后改制度,遂成一家法,与父齐名,人称“二王”。梁武帝《书评》云:“王献之书,绝众超美,无人可拟。”唐张怀瓘《书断》论其行草书“兴合如孤峰四绝,迥出天外,其峻峭不可量。”又谓:“灵姿秀出,如大鹏博风,长鲸喷浪,意逸乎笔,未见其止。”传世书迹以《洛神赋》13行、《辞中令帖》、《鹅群帖》、《中秋帖》、《廿九日帖》、《地黄汤帖》、《鸭头丸帖》、《授衣帖》、《舍内帖》、《东山帖》、《保母砖志》等著名。《宣和书谱》卷十六谓御府藏其草书53帖,章草3帖、正书2帖、行书31帖。《淳化阁法帖》及明清诸集帖中,均有献之书迹刻本。献之又善画,据传桓温尝使书扇,笔误落,因画作鸟駮㹀牛,甚妙。《晋书》卷八十有传。 晋 王献之中秋帖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